本网讯(通讯员 陆绍飞)8月9日上午11时许,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收到了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黄田、王天翠(黄田奶奶)送来的一面写有“镇雄法援,真心为民”的锦旗。王天翠、黄田祖孙二人边将锦旗送到法律援助律师手中,边对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为其提供的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表达了最诚挚的谢意。
黄田和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结缘,要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2016年11月10日13时许,当事人黄田在赤水源镇岔河小学上学期间,中午吃完营养餐后,和几名同学在校外马路边王老师家墙上玩“写大字”游戏时,被宋某驾驶的拖拉机撞伤,酿造了这起悲惨的交通事故,小田先后在县医院和云南昆明武警总医院住院治疗50天之久。由于小田家庭特殊(父亲在昆明坐牢,母亲离家出走),监护重任便落在了其奶奶王天翠身上。由于其奶奶年迈,无经济来源,无力支付医疗救护费,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完成了手术治疗。出院后与宋某等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加之面临着无钱聘请律师和交纳诉讼费等一系列生活困难,小田一家人一度陷入了生活困境。在万般无奈之下,小田的奶奶用背篼背着小田走上了上访之路,希望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其诉求。在信访部门的介绍下,来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小田奶奶一进入法律援助办公室就流着眼泪跟工作人员叙述案情。讲述过程中,小田奶奶出现多次情绪失控,整个脸颊被其伤心的泪水“侵蚀”,在场的工作人员也被她一家人的遭遇深深触动,每个工作人员的眼泪不停的在眼眶打转。在了解了案情的情况后,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立即受理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小田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法律援助律师多次前往案发地、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等调查取证。经过几个月的辛苦努力,终于为其争取到保险公司和宋某的赔偿款共计31万元,学校鉴于其家庭经济困难也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通过跟法院沟通协调,免去了其诉讼费3619元。拿到赔偿款后,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建议下,小田奶奶决定将赔偿款存入银行并存成定期,待小田成人后由小田自由支配。
优越的法律援助制度及法律援助律师的辛苦付出,得到了小田一家的高度认可,王天翠感慨的说:“谢谢同志了,法律援助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支持和关爱,让我感到特别温暖。”
近年来,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始终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围绕“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民生促进和谐”这一目标,坚持应援尽援、能援优援的服务理念,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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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温清华 审核:陈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