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成胜忠)“感谢政府,感谢你们,为我们讨回了工钱。”赵家兴等人手里拿着钱,嘴里连声道谢。
9月11日,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赵家兴等21名农民工投诉,称“在县内某电力施工工地做工的18万元工资未得到。”接到投诉后,该大队立即行动,马上指派专人与用工单位取得联系,就投诉人反映情况进行核实。经多方调查了解,该工程已于5月26日完工,但用工企业以工程款未得到为由,一直没有支付农民工工资。
现场发放工资
该大队工作人员对用工企业负责人认真讲解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最新政策及法律法规,按照李克强总理到昭通视察时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的指示,要求对方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流汗又流泪,作为企业家,要有社会责任感,要视员工为家人,只有这样,企业才可能做大做强。
随后,该用工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性,承诺在今后的用工过程中,一定把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放在首位,一定保障好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并现场与21名农民工兄弟核实了工资核算清单,把所拖欠的18万元工资如数发到了赵家兴等21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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