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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镇雄县法治文化主题广场设计方案的公告

2017-11-08 10:55     

镇雄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决定把县城赤水源广场建设打造为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广场(以下简称“主题广场”)。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有力整合各方资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镇雄县委政法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方案及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50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7〕4号)、《中共镇雄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镇雄的实施意见》(镇发〔2014〕15号)、《中共镇雄县委、镇雄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镇发〔2017〕6号)、《中共镇雄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镇雄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镇治县〔2017〕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科技引领、适当超前,因地制宜、凸显特色的原则,通过相关文字、书画、雕塑和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科学展现古今传统美德、法制历史、法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文明、认识法律、感知法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法治镇雄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建设内容

在县城赤水源广场现有建筑、设施、景观的基础上,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元素,应包括法治主题标识、学法长廊、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典故和法治格言匾牌等内容。各设计单位可根据广场实际及自身创意适当调整设计内容。

三、工程预算

贰拾万元以内(¥200000.00元,含设计费)。

四、设计要求

(一)艺术性。要把镇雄历史、地理、人文、特产等多种元素科学自然地融入主题广场设计方案,突出艺术欣赏性和视觉感染力。

(二)实用性。要根据广场现有格局进行设计,有机融合,整体协调,简约大气,绿色环保,部分内容要方便更换。

(三)宣传性。要能很好地表现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和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相关内容。

五、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广告设计或园林设计等相关内容,原则上还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六、投稿要求

(一)截稿日期:2017年11月20日。

(二)电子邮箱:zxzfw3120362@126.com。

(三)联系电话:0870—3120362。

(四)投稿地址:镇雄县委大院内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五)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的作品,须是电脑制作的A3纸彩色图案,注明设计理念、总体效果、比例参数、所用材质、报价明细等内容,并附上该设计方案的施工图、施工预算及相关文字说明。

(六)设计方案以纸质形式送达,注明设计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加盖法人印章)。

七、方案评选

镇雄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设计方案的艺术性、实用性、宣传性和报价的合理性、设计单位资质条件、综合实力、信誉度等因素,初选三个优秀设计方案报县委领导,最终选定一个方案为建设方案,该方案的设计单位即为主题广场承建单位,设计费计入工程预算,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设计方案若被选定,该方案的设计单位有义务根据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方案,达到可以施工制作的要求。未被最终选定的设计方案,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特别申明

(一)最终被采用的设计方案,视为镇雄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法定权利,归镇雄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所有。

(二)设计单位保证所投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的设计单位自行负责。

(三)设计单位现场考察、投稿及后期制作、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四)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全程监督。相应的意见建议请发到投稿邮箱。监督电话:镇雄县委政法委,3120362。

中共镇雄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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