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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机关党的建设 以党的建设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

2009-11-24 11:07     

(2009年11月6日)

按照这次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相关的学习材料。下面就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谈三点体会。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认识和政治上的远见卓识,体现了我们党审时度势、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体现了我们党进一步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坚强决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深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国改革发展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是我们党正确应对严峻挑战、顺利完成历史使命的现实需要。
(二)要切实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的认识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三)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
一是要抓根本,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首先,要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项事业迅猛发展,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如果不加强学习,提高科学文化素质,难以跟上时代步伐,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二是要抓关键,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三是要抓基础,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当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了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抓基层、打基础,坚持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紧抓实。
四是抓保证,提高团结干事和廉洁自律的素质。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团结,讲党性、讲原则,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以良好的人格魅力维护团结、赢得团结,形成团结干事的合力。二要提高廉洁自律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才能把握住自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也才可能干好工作。因此,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不仅要管好自己,还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清清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
二、正确分析我县政法系统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在建设“平安和谐镇雄”的过程中,政法队伍始终处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一线,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中坚力量,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执法环境异常复杂,面临的考验极其严峻。当前,在加强政法队伍及其党组织建设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我县是一个拥有141万人口的大县,包括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共有28个党组织(其中:1个党委、3个党总支、24个党支部),党员509人,实有政法干警919人,警力严重不足。其中县委政法委根据“镇编复〔2005〕19文件”及2007年11月1日县委第六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的规定,人员编制数为16人,目前在职13人;按照2009年9月28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昭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与政法委合署办公的县综治维稳办专职工作人员应配备5至6人以上,编制数应为22人,目前缺编9人。需要说明的是自2007年11月至现在,县综治维稳办在职人员只有1名副主任和1名工勤人员,目前尚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6名。县公安局人员编制581人,实有警力553人,占全县人口的比例的万分之四,大大低于全市万分之七、全省万分之十的水平。法院、检察院进人渠道夹窄、门槛太高,现有干警编制也尚未配齐。在当前稳定工作日益繁重的形势下,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二是经费保障缺口较大。早在2007年初,中共云南省委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政法综治工作的意见》(云发〔2007〕3号)文件,要求县级财政要以人均1.00元的标准将综治经费纳入预算,我县由于财政困难加之人口数量大,至今没有按照省、市的要求落实经费保障问题。个别基层单位办公用房小,办公条件差,办案经费不足尤为普遍,致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查处,影响了政法机关的战斗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法工作的开展和发展。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明确要求各县区必须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以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直接划拨到政法委管理使用,这是新形式下加强和改进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各级政法综治维稳组织“有钱办事”的问题。三是对政法干警教育还缺乏针对性,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政法部门领导对干警思想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对县委提出的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常常因没时间、工作任务重等原因而闲置,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流于形式,致使少数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理想信念动摇,一时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甚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办案,吃拿卡要,贪赃枉法,损害了政法干警的形象。四是管理机制不完善。政法委协管干部的职能不明确,管人和管事不统一,责任和权力不明确,对干警的管理存在松懈现象,队伍缺乏活力。2008年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协管干部的具体规定,对市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进行了明确的概定,为我县政法委的工作和发挥职能提供了依据,但目前我县仍无具体统一的规定,政法委协管干部的职能没有充分体现。
三、结合我县政法机关实际,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及各项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运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政法工作,我们必须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服务发展上来,把目标定位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来,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进政法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搞好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政法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政法各级党委(党组)必须牢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法工作要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大力加强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切实加强政法机关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坚持严格依法执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支持和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和帮助司法机关抵御、克服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干扰,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影响,帮助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申诉难等问题,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坚持充分分挥党委政法委的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稳定、综合治理、执法监督、组织协调、队伍建设等繁重任务。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充实力量、增加编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政法委要加强对解决涉及社会和谐稳定全局问题的研究部署,加强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好“百案评查”活动,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狠抓执法质量的提高。要切实发挥政法委员会集体领导的作用,认真履行政法委协助管理政法系统领导班子的职责。四是坚持加大政法工作保障力度。要随着财力的增长,相应提高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标准,形成正常的保障机制,努力解决政法部门经费短缺、警力不足、装备落后等瓶颈制约问题。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要解决好基层派出所、看守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三所一庭”的建设和保障问题,提高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五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政法工作,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政法机关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保证政法干警永远听党指挥,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
(二)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政法工作,必须进一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
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联度高。我们必须以更加科学理性务实的态度,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各方联动,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细致。要以防止现实危害、消除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为目标,有效强化情报信息预警工作,完善信息会商研判和共享机制,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高度重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切实做到露头就打、绝不手软。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严防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和宗教极端分子实施暴力恐怖活动。要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防矛盾由小变大、蔓延升级;严防各类矛盾相互叠加、汇聚激化;严防个别问题转化为共性问题、经济问题转化为政治问题、局部问题转化全局问题,做到发现要早、化解要快、处置妥当、防止蔓延,力争取得最佳效果。
要在促进平安建设上下功夫。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盗窃”、“打击毒品犯罪”、“打击盗窃犯罪”等专项斗争,力争破获一批案件,打掉一批团伙,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要继续排查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组织人力开展重点整治,建立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提升基层综治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要在服务经济发展上下功夫。政法部门要妥善处理发生在经济领域的案件和事件,尤其对于因经济关系调整或民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矛盾,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化解矛盾,妥善有效处置,尽可能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进一步健全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有效机制,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努力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政法部门要当好经济发展的参谋助手,定期开展经济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密切关注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提出并采取妥善应对的措施。
要在提升社会管理上下功夫。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不断优化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教育、救助和管理。加强吸毒人员、涉邪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以及“五种人”管理,提高教育转化率。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管理,真正做到向管理要稳定,向管理要和谐。
(三)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政法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法队伍建设
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反映敏锐、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做到“四个着力”。
一要着力加强政法部门班子建设,这是关键。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才能创造一流的业绩。要切实加强政法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狠抓政法部门班子建设,真正建立起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干警信赖的政法部门领导班子。
二要着力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这是基础。政法机关抓党建,首先要实现党组织的全覆盖,从机关到基层每个政法单位都要建好建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执法司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其次,要重视政工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工作,调动政工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切实关心政工干部的成长进步,加大政工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努力在政法机关树立一种政工工作大有可为、政工干部大有作为的导向,不断增强政法机关政工工作的吸引力。再次,要增强党员干警的党员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执法司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最难办的案件、最难做的工作、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切实为全体政法干警树立榜样。同时,注重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织在这些机构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要着力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这是根本。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政法干警的头脑,使政法干警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持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四要着力加强政法队伍廉政建设,这是保证。要把政法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建立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和道德评价机制,不断强化干警自我控制能力和外在约束力。要积极构建具有政法机关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抓好从严治警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和推行干警违法违纪问责制,建设高效、廉洁、公正的政法队伍。
总之,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把着力点放在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上,把学习成效体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社会反映强烈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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