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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03-08 14:47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并对今后五年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查。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镇雄经济实力大增强、社会事业大进步、城乡面貌大改观、人民生活大改善的五年,也是全县法治环境大优化、服务效能大提升、政风民风大转变、人大工作大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镇雄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省第八次、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二次、第三次党代会和县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树牢“五种观念”,重点突出“五个着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五年来,我们共举行常委会会议42次、主任会议8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1个,作出决议决定84项,提出审议意见95份,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人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树牢发展观念,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切实树牢发展观念,努力找准监督与促进的结合点,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着力推动镇雄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贯彻发展战略。坚持围绕县委“三个三分之一”和“123456”发展思路,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把县委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贯穿于人大工作之中,紧扣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制定人大工作计划,科学谋划,主动合拍。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及时贯彻落实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和特点,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密切结合群众关切,真正把县委的重要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全县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按照法律规定,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高度关注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的落实,强化“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审议、“十二五”规划编制审查,每年听取和审议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深入分析年度计划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并加强监督;高度重视本级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每年提前介入开展预算编制初审、年中专题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年底审议上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和批准本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突出对预算收支平衡、法定支出、重点支出等方面的审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作出相应决议。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总结和提炼,于2012年7月出台了《镇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办法》。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破解发展难题。坚持以保障和促进转型跨越发展为着力点,注重改进监督方法,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努力破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强化“三农”工作监督。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抗震减灾民居建设及农村茅草房杈杈房改造、农村电网改造、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林业产业发展、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人口转移等专项工作报告,切实监督和积极支持政府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重视农民增收致富,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着力推动镇雄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强化资源环境问题监督。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重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采取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开展了以“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你我携手·保护生物多样性”、“水——生命之源·污染与防治”、“共享的水·共享的机遇——节水防污”、“饮用水安全·水源地保护”等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广泛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热情,大力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重点检查了城市规划法、森林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和县城规划执行情况,对煤炭资源开发、水源林建设及水资源保护进行调研,督促有关方面切实重视资源环境问题,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三是强化民族地区发展监督。高度重视全县少数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村寨经济社会发展,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遵守和执行《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重点调研了民族地区适龄儿童入学和民族乡“整乡推进”工作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制定民族地区发展帮扶计划,切实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以确保中央、省、市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民生社会事业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抗冰救灾及恢复重建、“两基”工作、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城镇建设等工作报告,重点就金融危机对县域经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用煤、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工业园区建设与招商引资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了食品安全法、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专项执法检查,专门视察了镇凤镇威二级公路、校园安全工程、华电镇雄电厂、九棵树片区开发、环城北路改造、胡家山水库建设等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有效促成了一大批民生问题不同程度地改善和解决,推进社会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二、树牢群众观念,着力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导向,切实树牢群众观念,努力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着力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

(一)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丰富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我们努力适应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不断丰富民主形式,广泛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县人大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通过镇雄电视台、县委政府网、电子政务办公网、《镇雄人大》等媒介,将年度工作计划、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及有关监督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坚持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充分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原则,注重加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和督查,严肃选风选纪,严把代表素质关和“入口关”,切实保障选民民主权利,依法选举产生了90名市三届人大代表和424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

(二)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情的窗口,是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的有效渠道。我们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大力推进“四群”教育与人大工作的有机结合,认真贯彻执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制定了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完善了信访接待制度、重要信访信息通报制度。坚持依法办访、为民办访,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信访件的转办、交办和重点信访件的跟踪监督,努力搭建畅通反映社情民意、表达群众利益诉求的平台,认真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财产,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年来,我们共收到群众来信137件,接待来访330余人次,均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三)高度重视社会热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群众关切的焦点往往就是人大监督的重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县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资源开发、城镇规划等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正逐步凸显,成为人民群众关切的焦点问题。我们一直高度重视这些社会热点,及时纳入人大监督重点,本着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政府专项报告,先后就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及山地集镇建设、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情况、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失地农民安置及养老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维护等热点课题进行了调研,积极向县委提供决策参考,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努力推动问题解决,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

三、树牢法治观念,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合法合规作为第一准则,切实树牢法治观念,积极推动普法教育,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推动法律有效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建设法治镇雄为目标,大力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落实情况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积极促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县规划的实施。坚持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先后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禁毒法、食品安全法等2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实施。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审查县政府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较好地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二)强化司法工作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始终把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不断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支持力度。五年来,我们专题听取了县公安局刑侦、治安、禁毒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执行、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改进调解以及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刑事检察、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等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社会调查等形式,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选择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程度高的重点案件,加大督办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五年来,我县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较好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四、树牢服务观念,着力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夯实基础作为第一需要,切实树牢服务观念,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不断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新机制、新途径,着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优化服务保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服务是前提。我们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领导定期走访和接待代表等制度,认真落实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各项措施,坚持每年安排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参加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适时组织代表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定期通报情况;坚持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学习、寄送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好地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

(二)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活动是根本。我们坚持以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为基础,以创新代表活动载体为重点,着力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代表贴近群众,深入实际走访座谈,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代表的履职热情;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完善“代表之家”创建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代表小组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和活动内容等方面的指导,促进代表小组活动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五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代表专题调研、持证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43次,创建“代表活动室”28个,安排260余名代表参加了各类座谈会、政风行风评议、旁听案件审理等活动,全县广大代表主体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三)强化跟踪督办,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始终把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尊重代表权利、推进国家机关工作、实现人民群众愿望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每年人代会闭幕后及时交办,采取跟踪督办、委室督办、电话催办等方式,督促“一府两院”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和答复;年终专门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对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有效提高了议案建议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并经大会审议决定议案6件,县政府已全部办结;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08件,除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外,绝大多数建议当年提出,当年就办理完毕,办结率达92.3%。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四)加强联系指导,促进县乡人大工作互动。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石。我们坚持按照“大力支持、积极指导、促进工作”的思路,采取分片联系、培训交流、学习考察、视察调研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大力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努力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常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重大活动,进行现场观摩,总结经验,交流心得,沟通信息,共同促进,实现了县乡两级人大工作双向良性互动。

五、树牢责任观念,着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第一举措,切实树牢责任观念,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弘扬勤勉奉献精神,坚持集体履行职责,着力建设决策科学、运转高效、务实重干、廉洁勤政、充满活力的县级国家权力机关。

(一)强化思想建设,理论水平明显提高。我们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讨论镇雄“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乌蒙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着力统一发展思想,凝聚发展力量,提升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

(二)强化组织建设,机关工作充满活力。我们从人大事业需要和长远发展考虑,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设立了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以加强城乡建设及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监督,促进环境和资源的合理利用;高度重视机关干部队伍的培养,大力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调整和补充了有关委室工作人员,使委室的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壮大和加强。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充分调动了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机关各项工作更加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三)强化作风建设,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我们秉承民本、团结、廉洁、高效的理念,坚持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真心关注群众疾苦,及时掌握群众脉搏,切实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形成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进行作风教育整顿,先后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双百双千”、“十万党员进农家·万名干部下基层”、“四群”教育、“我是镇雄人”等系列活动,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强化制度建设,工作程序更加规范。我们根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继续沿着“依法建制、以制履权”的工作思路,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制度,新出台制度6项。结合人大机关机构建设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各委室工作职责和运作程序;围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规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在完善有关制度上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使得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强化宣传工作,对外形象稳步提升。我们始终把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作为展示人大形象、加强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镇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宣传代表履职的优秀事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五年来,在各类媒体刊载我县人大工作和代表风采的稿件逐年增多的同时,为“联系广大读者、反映群众心声、宣传人大工作、丰富代表活动”,我们于2009年创办了集“纪实、资政、存史”为一体的时政性双月刊《镇雄人大》,至今已刊发了19期;先后组织参加了省市人大系统“为人民歌唱”比赛、“为人民奉献”演讲大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书画摄影展等活动,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展示了我县人大务实开放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中共镇雄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是在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奠定的工作基础上取得的,是在全体县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历届县人大常委会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还需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和不足,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使命已经完成,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即将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实现产业结构大调整、发展方式大转变的关键五年,也是人大工作乘势而上、续写辉煌的重要五年。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五个围绕”,积极开展“五个监督”,着力实施“五个推进”,为推动镇雄早日实现从“人口大县、经济小县、财政穷县、基础弱县、资源富县”到“综合实力强县”的转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围绕党委核心,主动监督,推进中心工作

坚决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认真听取县委意见,积极服从县委决定,始终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围绕县委“123456”发展思路来确定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服务重点和履职举措,根据县委年度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来制订人大工作计划;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全面把握人大监督的主动权,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各个时期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切实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

二、围绕服务大局,科学监督,推进跨越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等事关镇雄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科学拟订监督议题,认真开展监督服务。扎实推进“十二五”规划、镇雄县乌蒙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项目实施,继续突出打基础、增投资、扩总量、建产业、创特色等方面工作监督,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雨润集团生猪屠宰加工、威宝国际有限公司马铃薯淀粉生产等农业龙头项目落地生根、发挥效益;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切实为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生物资源开发等工业产业发展搞好服务;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强城镇规划执行情况监督,着力促进县城南部新区和“8+1”重点特色集镇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实施好交通、水利、电力、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发展环境。

三、围绕群众利益,深入监督,推进民生改善

坚持以人为本,把“民生问题无小事、百姓冷暖最关情”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其它各个领域共同发展的关系,通过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坚定不移地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加快推进胡家山水库、县城标准化完中、县医院迁建和乡镇中心卫生院扩建等民生工程建设,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另一方面,要根据当前形势和镇雄实际,着力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促使相关部门有效解决在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城乡低保、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围绕重点难点,有效监督,推进依法治县

坚持把县委关注的重点、“一府两院”工作的难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做到集中力量,抓住关键,务求实效。一要以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重点,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强化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要以加快推动“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规划实施为载体,着力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依法治县战略的深入实施。三要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五、围绕制度建设,规范监督,推进依法履职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准确贯彻实施监督法,遵循依法、创新、适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与监督法相配套的一系列人大监督工作制度,促进人大监督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一要认真对照监督法的规定,继续对原有制度规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该修订完善的修订完善,该废止的废止。二要坚持与时俱进,继续在实践中探索新的监督机制,认真总结和吸收借鉴有益的监督经验,通过反复实践后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认真履职,不负使命;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怀,任重道远。让我们在中共镇雄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镇雄早日成为“云南重要的煤电化生产基地”,“集重工、商贸为一体,滇东北独具特色的现代化中等生态山地城市”,“西南经济联动轴,对内开放的重要门户”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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