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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发言

2009-11-24 11:29     

(2009年11月6日)

9月中旬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这个决定,体现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要求,适应了党的建设需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认真学习全会精神,组织部门全体干部对决定全文进行了学习讨论,10月31日至11月3日,又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全省组织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通过学习,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决定深刻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分析了党内存在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决定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作为组工干部,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通过学习,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六项任务”有了进一步理解。决定提出的总体要求,即: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六项任务”,即:积极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这一总体要求和“六项任务”,要结合镇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学习,进一步理清了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强化。
一、准确把握决定在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
决定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科学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思想理论上、政策取向上、工作部署上提出了不少新要求新举措。在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上这些新思想新要求可以归纳为20个方面。
(一)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二)提出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三)提出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四)提出完善党内选举办法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
(五)提出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
(六)提出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
(七)提出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党内表彰制度,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
(八)提出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转业退伍军人到乡、村工作,及时调整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
(九)提出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全国党员信息库,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实行城乡基层党组织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相互衔接的优秀农民工入党办法。加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普遍推行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等做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2010年底基本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任务。
(十)提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队伍。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推进党建理论创新。
(十一)提出在全党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党学习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强对全党学习的指导和服务,加强理论宣讲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十二)提出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把德放在首要位置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十三)提出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鼓励多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
(十四)提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十五)提出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养,优化领导班子配备,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问题研究。
(十六)提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
(十七)提出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办法。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东中西部地区干部交流力度,疏通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十八)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十九)提出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
(二十)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地方党委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完善巡视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视成效。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二、我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党组织服务功能较弱。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总支引领党员群众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在组织党员群众创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过程中资金短缺、措施单一、力度不大。
(二)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今年,我们对农村基层组织发挥作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排查。结果显示,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素质能力差,严重不适应形势要求,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少数村“两委”干部办事不公,群众反映强烈。
(三)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热情下降,理想信念淡化;部分农村党员特别是无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呈弱化趋势。目前,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有党员27952人,党性意识强、能力素质高23361人,占83.58%;党性意识差、能力素质一般党员3987人,占14.26%;党性意识淡薄、党性修养差的党员589人,2.1%。尤其突出的是,少数党员违纪违法,个别的甚至参与邪教组织活动。
(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度大。我县有流动党员3723名,占全县党员总数31048名的12%,其中流出党员3664名、流入党员59名,流出党员主要分布在昆明、贵阳、广州、浙江金华等城市和市内重点工程建设工地上。流动党员数量大、分布零散、流动性强、难于集中,对其实施有效的教育和管理造成诸多困难。部分流动党员组织纪律性不强,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不与党组织联系,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五)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难。按照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我县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难统一。一部分业主对建立党组织及群团组织在思想认识上有误区,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怕承担不必要的经费,更怕党组织及群团组织等组织员工与自己对着干,对要不要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感到无所谓,甚至出现一些抵触情绪。二是组织设置难到位。绝大多数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党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党组织组建率低。新社会组织除少量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大多都以协会的形式存在,人员比较分散、结构较为复杂,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困难重重。三是优势作用难发挥。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的部分党员认为受雇于人必受制于人,对如何把个人目标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发挥应有作用,难以找准结合点。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的生产经营、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均由董事会或业主决策,致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党组织对业主的依附性较强,有时要看业主的脸色行事,存在有组织无活动或有活动无效果的现象,党的工作实效性不强。四是教育活动难开展。由于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党员来自社会方方面面,个体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分散且流动性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集中,留给党员开展活动的空间不大。
(六)干部选拔渠道窄。当前,领导干部只能在公务员队伍中选拔,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造成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我县公务员队伍数量有限、年龄老化。全县公务员队伍中有科员872人(缺编213人),其中公检法系统397人。30岁以下的公务员278人,其中公检法系统177人;31岁至35岁的265人,其中公检法系统119人。全县35岁以下的公务员(除公检法系统外)只有247人。由此导致干部选拔渠道和视野受限,选拔“轻女少非”干部的难度加大。
(七)在干部管理监督上一定程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情况。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在岗时间不足,抓落实不力,工作一般化,在群众中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干部管理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抓好组织工作和干部、人才工作
(一)要落实“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切实抓好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五个更加注重”的工作要求,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把学习实践活动抓成群众满意工程。在学校、医院的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突出抓好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
(二)以集中学习日为抓手,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今年,我们探索建立了农村党员每月集中学习日制度。今后要把落实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活动的服务和指导,建立长效学习机制,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从12月起,我们将实行党员集中学习日月报告制度,每月收集各乡镇党委抓集中学习的情况,督促抓好集中学习日制度的落实。同时,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员学习培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三)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教育培训。落实好县委《关于认真做好2009—2012年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实施意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二是抓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标准。三是抓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县委即将出台的《干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函询、任前谈话、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探索实行科级干部工作记实制度。要高度重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备案审批制度,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同时,要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工作,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
(四)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向。坚持干部任免票决制度,完善竞争上岗办法,实行领导干部个人实名推荐干部制度。要加强和改进考核考察工作,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进行届中考察。
(五)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全程记实和考察人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后备干部推荐和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要坚决整治拉票、贿选行为。
(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着眼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着力抓好社会工作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应用开发型人才、中小学教师人才、医疗卫生人才这“五类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议县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人才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县、乡、村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职责,制定目标、分类指导,考核督促、注重实效,形成县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统筹抓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中小学校、医院、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底组织全县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议从今年开始实施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制度,今年述职的重点建议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党员发展、党建示范村的创建、集中学习日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推广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党总支委员会议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在选点调研的基础上,规范村“两委”工作制度;规范乡镇、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
(八)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组织部门各股室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自联系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点实地查看,督查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九)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组工干部队伍的要求,进一步教育和引导部门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严肃纪律、树立形象。要积极应对互联网时代对党建工作的挑战,进一步办好党建网站,开设网上党课和大学生村官论坛;要进一步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加强网络舆情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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