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并对镇雄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深入调研,多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多次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重大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关心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依靠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合力逐渐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作源头治理腐败的抓手,切实细化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强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每年年初,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工作整体推进。年中,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组织考核组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强化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责任制的分解、落实、督促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创新形式抓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高。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文化知识,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学习先进典型。举办全县大型廉政歌曲比赛和迎接六十周年国庆廉政知识竞赛活动。创作反映干部优良作风的花灯歌舞《路》,参加了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清风颂”汇报演出。扎实开展《廉政准则》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县2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准则》和纪检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全县600多名科级领导干部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准则》知识考试,收到学习心得758篇。建立廉政短信平台,在节假日和重大纪念活动期间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万余条,时刻警醒领导干部慎用手中权力,廉洁为公、执政为民。在全县重大会议、片区联席会议上适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组织全县正科级领导干部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用发生在领导干部身边的事例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五年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同相关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4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740人次,诫勉谈话127人次,质问质询33人次。全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063人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84人次。
(三)强化改革抓创新,源头治腐领域不断拓展。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职能,协助计生部门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度改革,配合组织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力度,教育乱收费、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和“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不断加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不断深化。加大党政干部问责力度,101人受到严格问责,其中,科级干部38人,其他干部63人。
(四)注重实效抓监督,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按照全县“三个三分之一”和“123456”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各单位贯彻《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机关作风不断好转,领导干部更加廉洁自律。重点对全县冰凌雪灾和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救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中央扩大内需镇雄建设项目胡家山水库、乡镇教师廉租住房建设等26个工程进行全程监督,涉及资金7.1亿余元;对涉及交通、教育、卫生、水利等重点项目300多个标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涉及资金7亿余元;对农村安居工程、公路建设、城市供水等建设项目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大宗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涉及资金2亿余元;对65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拍卖进行全程监督,认真解决在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环保执法监察,对全县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进行督促,共督办完善手续115家,取缔土法炼锌40余家,摧毁非法炼锌炉窖273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抽查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上的项目60个,针对存在问题,发出监察建议6份。对县、乡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换届、中高考、教师招聘考试、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等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公平、公正。
(五)多措并举抓纠风,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加强对乡、村两级支农强农惠农和“一事一议”等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卫生、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路“三乱”等突出问题,对1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查处套取新农合资金案26件,涉及资金250余万元,对建华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六家民营医院和芒部、场坝两个乡镇卫生院2010年执行新农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回39.7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处罚金162.6万元上缴国库。对全县10个加油站点成品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66个。监督规范出租车运营监管行为,认真处理运营监管中的乱收费行为,责令相关部门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出租车业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纠正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中的不正之风,清理纠正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强化对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重点工程建设、“打非”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督查,发出监察建议994份,打击取缔非法小煤窑144口,非法非煤矿山97口,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36处。畅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31个行政机关制定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查找廉政风险点89个,确定关键岗位138个、重点环节107个,制定监督防范措施296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监督承诺78个,1199位工作人员作出行政行为监督承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控制评比达标活动规模及数量,共撤销项目4个。深入治理国家公职人员利用乔迁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立案查处了8名国家公职人员,收缴违纪资金5万余元。
(六)狠下功夫抓惩治,案件查处威慑力不断增强。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工作有效落实。五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482件,办结1482件,转立案244件,办结率达100%。全面整合办案力量,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办案协作方式,完善线索信息交流机制和案件相互移送机制。强化案件查办中以老带新、以案促学制度,实施“全员办案工程”,重点查处贪污受贿、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干部职工隐匿超生捡养和基层领导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五年来,共立案处理244件409人,其中,开除党籍57人,留党察看24人,开除公职55人,开除留用察看6人,行政撤职33人,建议按程序罢免村主任、副主任27人。受处人员中,科级干部108人。
(七)坚持不懈强素质,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不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三个一”和“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按照“五严守、五禁止”和“四个对”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五年来,共选送干部参加上级纪检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80人次,举办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4期700人次,开展自动化办公及电脑网络操作培训2期200人次,干部轮岗交流50人次,抽调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跟办学习20人次,顶岗锻炼30人次。编撰《镇雄党风廉政建设》36期,报送纪检监察信息821条,其中,中纪委采用3条,省纪委采用47条,市纪委采用182条,信息报送工作经市纪委考核,五年均居全市县区第一。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完善规章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2009年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五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受省、市、县表彰18次,其中,2010年被省纪委监察厅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经验
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推进。回顾过去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主要取得了以下经验: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这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起来,紧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时期的实际,及时提出纪律要求,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提供有力保证,形成既有利于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又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五年来,我们坚持以德育人,以制度管人,以纪律约束人,以惩处警示人,综合运用惩治和预防、德治和法治、继承和创新等多种手段,有效防止和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注重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综合效果,结合县情,积极探索有效治理腐败的工作路子,逐渐形成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抓住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逐步建立解决民生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在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我县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渐增多,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是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调查研究,着力从权力制约、资金监管、从政行为规范等方面深化配套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加强公共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工作。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五年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研究部署,定期检查考核。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责任,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纪检监察机关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强化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个别基层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不够高,工作被动应付;一些领导干部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轻视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及时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铺张浪费、办事不公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惩防体系建设在形成合力上还有待增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今后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县情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检查执行力,在贯彻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有新成效。坚持把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意见,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对我县“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十二五”规划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爆炸物品、危化品、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二)强化服务亲和力,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上有新作为。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纠建并举、疏堵结合的方针,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要重点督促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资源开发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纠正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完善征用土地听证公示等制度,规范征地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小金库”、公务用车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执法监察,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假劣农资等行为。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及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问题。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坚决反对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慵懒乱现象,切实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在协调利益、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强化教育感召力,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上有新起色。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教育引导,倡导正确观念,大力弘扬廉政文化。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和群众观。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适时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加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继续办好《镇雄党风廉政建设》刊物,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的宣传作用,加强舆论引导,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四)强化制度约束力,在拓展源头治腐领域上有新突破。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不断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用发展的思路解决深层次腐败问题,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落实“十二五”规划相适应,配合相关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坚持干部轮岗、异地交流任职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审计联席会议机制和审计结果公示、处置机制,提高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完善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充分发挥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相互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对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管,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健全完善建设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要素市场,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对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全面推行基准地价公告制度。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产权、矿业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高采购效率。
(五)强化监督制衡力,在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上有新举措。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坚持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全力确保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制度。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过错追究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加强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协调配合,通过民主评议、公开听证、集体质询等形式,强化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决策的监督。拓宽群众参与渠道,积极探索建立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机制。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益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强化惩治威慑力,在案件查办上有新进展。要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和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违背科学发展观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强农惠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承包、土地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隐匿超生、影响全县强势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行为。在从严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要态度坚决地查处诬告、陷害、诽谤等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整治乱反映、乱告状、乱造谣等极端个人主义行为,支持和保护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要加强与相关执法机关的协调和配合,形成上下互动、协作办案工作机制,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积极改进和完善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查办案件领导责任制、主办人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七)强化责任落实力,在形成反腐倡廉建设齐抓共管上有新局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落实预防腐败的责任,防止出现问题。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整体格局中通盘考虑,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反腐倡廉建设,抓好所承担的牵头和配合任务的落实。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县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责任制考核的针对性,把责任制考核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结合起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没有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八)强化组织保障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提高。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指导实践,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高的标准、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解决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要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轮岗、挂职、交流和选拔任用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重视乡镇纪检干部、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评议员的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切实抓好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把学习政策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自觉行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拼搏,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我县“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