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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03-10 15:53     

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八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的情况

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82件,审查立案79件,立案率为93.6%,在立案的提案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45件,占57.0%;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的21件,占26.6%;有关党群民宗方面的13件,占16.4%。这些提案,分别从经济经济建设、发展改革、科教文体、政法宗教、具体民生等方面提出了参考意见和建议。我们及时将提案进行清理登记、审查处理,于3月初交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后,及时指定落实承办部门。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所提提案已于12月底前全部办理结束,并书面答复了提案单位和委员。从办理结果看,委员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7件,占立案总数的37.5%,正在解决或已经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1件,占立案总数的25.5%。因政策、体制、机制等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14年,占立案总数的17%。未立案的3件也作为信访件交由有关部门办理并书面回复委员。

回顾一年来的提案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拓宽渠道,不断提高提案质量。一是深化提案选题调研。围绕“十二五”规划、县委“123456”发展思路及县委提出的调整经济结构、夯实发展基础、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保障改善民生等一系列重大课题,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群体代表性优势和广大政协委员贴近基层的优势,广泛收集材料,深入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研究问题症结,精心确定选题。二是加强提案分析转化。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界别小组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把各组织开展的活动与提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把议政建言、专题调研、视察、信息等履职成果转化为提案,并对个人提案通过集体修改的形式加以完善。三是拓宽提案提高质量途径。加强人民团体、界别小组、专门委员会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开展知情问政活动,协助提案者收集资料、修改提案,充分借助党政部门、各领域专家的力量,加强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论证。四是强化四个转变,着力打造精品提案。严格提案审查立案,实现提案由重数量型向重质量型转变;围绕发展经济、服务社会、改善民生重点,认真搞好提案主题和重点引导,实现政协提案由注重局部性向注重全局性转变;切实搞好人民团体、专委会提案的征集、督办和服务,实现提案由个体向群体的转变;认真搞好已办复提案的民主评议和跟踪问效,强化二次提案的跟踪督办,实现提案由办复向落实的转变。

(二)强化协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一是推进分层协商。加强与县委政府的协商,把人民团体提案、专门委员会提案和重点提案作为人民政协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载体,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政协领导、提案者、承办单位、市民代表、新闻媒体等多方参与的协商模式,推动承办部门建立一把手办理“重要提案”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程序,形成完善的提案分层协商办理体系。二是提升协商成效。会同政府办公室,组织承办单位提案办理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协商办理工作的规范性。与党委政府承接提案的部门,联合召开提案预交办会,协商确定承办单位,落实办理工作情况联系制度,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推广提案集体面商、综合办理等办理方式,扩大协商办理的参与面。三是促进提案落实。组织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对部分重点提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提案等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评议,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工作目标考评。将上年度委员提案作为组织开展视察、调研、督查的重点,推动提案建议落到实处。

(三)改进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是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力保障。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以全国政协、省政协修订《提案工作条例》为契机,认真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适时修订县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和提案审查立案办法。二是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改进和完善提案工作机制的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抓住政协网站开通的契机,积极推进网上提案系统的建设,不断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提案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认真组织全会期间委员提案采访,适时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提案进行专题报道,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社会关注度。

(四)完善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认真总结多年来提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完善提案选题、调研、审查、交办、面商、征求意见等环节,精心编制《县政协提案工作规程》,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一是完善提案引导机制。围绕县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关注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从多层面选题调研,协助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提出情况可靠、分析准确、建议可行的高质理提案。二是完善协商办理机制。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逐步推进县委领导牵头办理“集体提案”,县政府领导办“重点提案”、承办部门一把手办“重要提案”、县政协领导带头督办提案的协商办理层次。完善提案协商办理程序,形成办时告知信息、办理前协商计划、办理中沟通情况、办理后征求意见的协商全过程。三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提案落实情况的督查,组织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形成逐年分类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体系。

2013年政协提案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委员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知情明政渠道狭窄,所提提案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二是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办法措施不多,提案办理面商率、落实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协提案服务工作一些环节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委员的提案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不断加以改进。

二、2014年提案工作意见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做好政协提案工作意义重大。我县提案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务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央新一轮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发展、更加关注社会的稳定和谐,以规范办理为基础,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增强实效为目的,不断发挥新优势,集聚正能量,努力开创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

(一)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履职作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做好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协提案的优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急需、党委政府通过努力能办的事情,以提案形式积极建言献策。当前要重点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一体化推进、交通水利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治理等重要问题,精心选题、深入调研,为促进镇雄全面深化改革和跨越发展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二)丰富协商形式,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去年9月,全国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要求切实把协商理念贯穿到提案工作全过程。为此,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两办《意见》关于提案办理协商的要求,不断创新和丰富提案工作协商形式,完善协商程序。一是注重选题协商。政协各参加单位要通过组织委员走访基层,与人民群众协商,精选提案议题;通过倡导委员与党政部门沟通,听取相关情况及政策法规介绍,增强委员履行职责的针对性,不断提高提案质量。二是探索立案协商。尝试邀请有关提案承办单位熟悉提案办理工作的同志参与提案审查,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沟通协商,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和交办的准确性。三是完善办理协商。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办前沟通,了解提案要解决什么、可以解决什么、有哪些办法,通过沟通达成共识;注重办中协商,与提案人充分交换意见,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做好办后回访,邀请提案人对提案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及时反馈提案办理阶段性成果,做好后续办理工作,对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和答复。四是加强重点协商。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邀请提案人、承办单位及县政协委员代表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建立提案征集常态化机制。坚持把征集提案与政协例会相结合、与调研视察相结合,及时把符合提案要求的政协工作成果转化为提案。积极组织委员深入基层,体察市情民情,更加关注民生。在政协网站常年征集提案选题和线索,探索通过网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及时把来自基层的社情民意转化为提案。二是推进提案工作社会化。不断探索和坚持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拓宽委员信息渠道,畅通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公开办理提案,倡导把提案办理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提高提案工作透明度;公开督办提案,探索市民代表群众共同参与提案督办,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公开评议提案办理结果,增强部门办理提案的责任感,深化办理成果。三是积极开展提案“回头看”工作。对列入跨年度办理的重点提案,跟踪督办;对已办结的社会热点民生提案,巩固办理实效,防止反弹。四是加强提案宣传工作。在宣传报道提案工作动态的基础上,要运用多种形式充分展示政协委员利用提案心系社会、推动发展、关注民生的情怀,大力宣传党政部门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的有效做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位委员,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让我们在中共镇雄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运用提案履行职能,为推动镇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镇雄富民强县新跨越而积极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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