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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从严治党 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2016-07-06 15:31     

严端银

(2016年6月)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聚焦主业主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年来,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中,我县三年评为“优秀”,两年评为“合格”,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两个责任”,齐抓共管整体合力不断增强。县委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调研,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适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委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安排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和考核方案,定期不定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全覆盖,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二)强化教育引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筑牢。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夯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基础。开展廉政知识竞赛31场次,廉政文艺专场演出15场次,打造了塘房镇凉水村、南台街道西正街社区、县国税局等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9个。组织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213场次,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案例剖析报告会等开展警示教育236场次,通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53起。对村(社区)“三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56批6300余人次。在节假日和重大纪念活动期间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万余条次。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谈话457人次,科级领导干部书面述廉3094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82人次。强化教育引领,不断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产业建设、城镇化建设、园区建设、交通路网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安全生产、恢复重建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对329个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进行跟踪监督,涉及资金57亿余元,纠正招投标违规行为6起。加强对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两违”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参与“两违”建筑的16名国家公职人员在全县予以通报,给予纪律处分1人。严肃彝良“9﹒07”地震、果珠乡“1﹒11”山体滑坡、中屯镇“1﹒28”山体崩塌、鱼洞乡“5﹒10”特大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纪律,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对改善投资环境的监督检查,推动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县乡各部门共梳理权力清单1643项,排查部门廉政风险点859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1972个,制定防控措施3220条。健全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全县27个乡镇和南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及6个分中心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考高考、校长公选、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力开展,确保了政令畅通,推动了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四)强化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问题,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深入政务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乡村社区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507次,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进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督促加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共清理超标办公用房2350平方米,督促腾退办公用房1535平方米;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全县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33%、9.4%、47%。督促对“吃空饷”人员、违规借用借调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检查,对全县科级干部家属及子女经商情况进行了清理登记备案。对全县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持有会员卡情况开展专项清退,全县1755名对象全面做到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加强对公务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类公务用车统一张贴了公车标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入库封存管理等规定,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等问题。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全县98个单位和1499名领导干部作出不收受“红包”书面承诺。深入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操办乔迁、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督促全县254个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及时制止了借操办乔迁等事宜敛财问题248起,劝阻有操办意向的行为4513起。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利用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歪风得到有效遏制,社风民风不断向上向善。严格执行问责规定,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处置失当的164名干部给予了问责,其中科级干部4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突出问题39起,通报曝光26起。始终保持正风肃纪不放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五)强化纪律审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有资产处置、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医疗、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941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置。初查初核390件,立案225件40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5人。其中科级干部88人,村干部131人;开除党籍77人,开除公职30人,移送司法机关11件21人。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共信访约谈58人,函询13人。纪律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初步显现。

(六)深化纠风治乱,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紧扣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加强对廉租保障房对象资格审查监督,督促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3443户。督促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专项清理工作,城乡低保对象40027户64888人次调整退出保障范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96户3220人。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序运行。强化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新农合新农保等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监督检查,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不断深化。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切实纠正相关单位执法服务中不作为、乱作为及乱收费等行为。坚持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全面推动“五级联动”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受理群众诉求13011件,办结率100%。纠风治乱持续有力,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七)深化“三转”要求,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决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共清理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74个,取消或不再参与150个,保留或继续参与24个;乡镇(街道)、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其他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主要精力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轮岗交流、顶岗锻炼等制度,共选派纪检监察干部275人次参加了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次,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20人次,安排顶岗锻炼46人次,跟案锻炼54人次,对全县756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强化内部监督,不断完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依纪依规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过去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政协和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协作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是“四个仍然存在”。一是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平时讲得多,会议强调多,实际落实少,重安排轻督查等问题,从严治党措施没有落到实处。二是担当意识不强问题仍然存在。县乡两级一些干部,尤其是部分村干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缺乏干事创业、开拓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和气魄,“庸懒散软”、“为官不为”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腐败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些部门关键岗位干部和少数村干部不收手、不收敛,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四是纪检监察队伍能力不足问题仍然存在。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在违纪违规问题早预防、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置、早教育等方面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办法不多,长期没有自办案件,没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这些问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做到四个必须坚持,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不动摇。始终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二是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的同时,要以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思维解决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腐败问题,在制度创新、作风建设、发展环境改善等方面探索完善一批让全县党员干部不犯、少犯错误的有效制度机制。四是必须坚持敢于担当不退缩。面对反腐败斗争的复杂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大力弘扬敢拼敢干敢担当的镇雄精神,敢于碰硬、敢于亮剑,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二、今后五年主要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县委“11234”发展思路和“一区一门户一中心四基地”的发展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践行“四种形态”,全面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不断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决胜脱贫攻坚、推动镇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权威

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等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强化换届风气监督,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审查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做到违纪必究。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人人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紧紧围绕镇雄脱贫攻坚、交通兴县、产业富县、城镇带县、教育强县、生态立县“六大战略”以及重点项目实施、城镇建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严肃查处贯彻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农危改”、异地搬迁、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行为。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厉整治工作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以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推动责任下移。不断细化“两个责任”具体内容,完善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明晰不同主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推动责任层层下移、层层落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到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从严管党治党体现到日常监督管理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正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督促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增强考核内容的针对性、考核方式的科学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问题整改落实的督查力度,以检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持续推动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工作,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实现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常态化,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严肃责任追究。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违反党的“六大纪律”,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缺位,“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的乡镇(街道)、部门和系统,严肃坚决追责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三)严格纪律审查,保持惩腐高压态势

加大审查力度。牢牢把握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规、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严肃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等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对反映具体、线索清楚的,快查快结,及时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保持案件查办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形成“不敢腐”的持续震慑,推动实现“不能腐、不想腐”。严格区分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严格区分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严格区分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大力整治我县少数党员干部“乱告状、乱议论”的不良风气,坚决查处为一己私利而造谣中伤、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严肃追究责任,保护政治过硬、工作担当、善谋发展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依纪依规保护正常检举揭发举报人的权益,营造积极向上、崇德向善、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践行“四种形态”。牢固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也是成绩的理念,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增强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意识。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树立纪在法前的意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坚决遏制腐败增量。坚持小病快治、小错即纠,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的党员,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形成震慑。对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必须立案审查,事实清楚、具备条件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整合办案力量。完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和健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加强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探索实行查办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明确责任主体,实现权责统一。完善典型案件剖析机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案件剖析“一案三报告”制度,建立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机制,用好用活反腐典型案例,实现查办案件与源头治腐、整改落实有机统一。落实乡镇(街道)分片区协作办案工作机制,提升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强化乡镇(街道)纪委纪律审查职能。

(四)严厉整治“四风”,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紧盯关键环节。紧盯年节假期,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紧盯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暗访巡查、纪律审查、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四管齐下”。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持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搞下不为例,形成持续打击和震慑,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强化专项治理。加强对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严肃整治,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严格责任追究。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出现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健全通报曝光机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方面的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加大治本力度,强化源头治腐

健全清单机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各部门在业务工作全程同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制约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预防腐败机制制度,加强制度廉洁性审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制度设计中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构建有效约束监督权力的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制度,认真梳理村(社区)“两委”权力,编制“小微权力”清单,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实行“小微权力”全透明公开,构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整体推进的“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着力整治村级组织办事不公开、运行不规范,村(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加强廉政教育。制定党风廉政教育规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党纪政纪专题培训、党章党规专题宣讲报告,利用宣传专栏、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平台,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拓展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制度,强化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和配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等的监督作用,盯紧重要岗位、把握重要节点、聚焦重要事件,全方位收集反馈信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严问题等的监督,形成多层面、立体化、全覆盖的监督网络,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各项法规。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审查违规违纪、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体制机制,建立以纪律审查工作为核心,完善问题线索排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案件剖析、警示教育、问责通报等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内部机构职能的有机整合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派出(驻)机构管理,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增强监督实效。

提升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解决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专题培训、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力度,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没有特殊群体,打铁的人首先要做铁打的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严格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回避、保密规定。坚决克服“家丑不可外扬”思想,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依纪依规查处。对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坚决撤换调整,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深入全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牢记宗旨,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决胜脱贫攻坚、推动镇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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