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宋仕群,在24年的摸爬滚打中,练就了一身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大官小员们斗智斗勇的过硬本领,他和千千万万名反渎战士一样,挑起了这份党和人民的重托,以破获一起起渎职案件的实际行动,为镇雄县域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作为一名优秀的反渎干警,绝不是就案办案的工匠,而是善于抓住稍纵即逝的微秒线索,善于合理的想象逐步演变为铁板定钉的案件事实。
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新的历史时期,反渎工作有了新的机遇,但更面临着新的挑战。一年里,在宋仕群的带领下,反渎工作取得骄人成绩。2013年,反渎局共立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件13人,立案件数和人数均居全省之首。其中,滥用职权类案件5件6人,玩忽职守类案件5件5人,徇私舞弊类案件2件2人。所立案件全部移送法院起诉并判决,且全部为有罪判决。至此,我县连续五年保持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100%。
2012年11月全市反渎工作会议结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渎工作,明确2013年的反渎工作目标要订高一些,立案数量要在2012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大要案比例上要有显著上升。按照这样的目标要求,宋仕群带领全体反渎干警立即着手制订全年工作规划、开展线索初查工作,着力打响反渎工作先遣战。2103年一季度立案6件6人,同比增长500%。2013年全年立案12件13人。其中,大案4人,科级要案5人,大要案数占立案总人数的69%,同比增长了二十九个百分点。这样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省院反渎局专题刊发了我县反渎工作经验供全省学习借鉴。2013年5月,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专项工作先进集体,成为全省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两个基层院反渎局之一。
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在办案中始终做到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做到通过办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开展了查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两个专项活动,立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7人,占立案总数的50%。其中,滥用职权案件5件6人,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
在办理案件中,宋仕群和全体干警一道,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认真分析,针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制定初查阶段的秘密取证方案、侦查阶段的高效取证方案、审讯阶段的选点突破方案和结案阶段的全面取证方案等周密详尽的工作方案。特别是在案件办理的关键时刻,宋仕群都要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组织反渎干警剖析、讨论、分析案情,制订完善侦查计划,从而保证取证的细致、全面,确保案件的高质量。2009年至今,反渎案件撤案率、不诉率和无罪判决率均呈现“零”记录状态,体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宋仕群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格、文明执法,保持公正廉洁、恪尽职守,坚持做到“依法查办不手软,依法处理不徇私”。在工作之余,宋仕群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加强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使自己在政治上同党组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不断提升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1991年至今,宋仕群先后参与和直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十起,仅2013年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万余元。因业绩突出,曾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宋仕群先后获得省、市、县三级十佳优秀侦查员、十佳政法干警、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2014年2月召开全市双先表彰会上,宋仕群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拓展立办案件领域,提高适应能力,创新发现案源和线索的方法、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宋仕群又开始思索和部署新一轮的反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