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赤水源镇深刻领会强化廉政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采取六项举措强化落实,并把强化廉政主体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镇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谈话;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印章使用公开,规范农村工作秩序,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印章使用公开,已深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了党群关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制定考勤值班、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遏制办事人员“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加强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职尽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专题召开5次班子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镇纪委工作汇报,支持开展执纪监督、查处案件和问责追究工作;确保纪委专项经费的投入,由镇纪委书记专门负责经费的使用,同时给镇纪委委员、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解决纪检津贴,调动镇纪委和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
2014年以来,该镇廉政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具体体现在干部作风明显转变、计生工作取得历史最佳成绩、新农合及新农保筹资提前完成、民政救助更加广泛、扶贫攻坚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农业生产稳产创增、林产业发展初具雏形、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明显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