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毛君胜 通讯员 杨
栗)近日,县纪委印发通知,严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规定,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和监管。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职工遵守作风纪律规定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切实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抓好抓实。
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娱乐活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乔迁等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发生。
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元旦、春节期间,县纪委监察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明查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责编:陈 林 审核:成忠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