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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7-03-06 16:59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2月26日至27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25人,列席289人。

县委书记翟玉龙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陈豪书记、范华平书记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审议通过了严端银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现实、充满自信,展示出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强无畏的政治勇气、坚韧不拔的政治定力,蕴含着深沉执着的信仰信念、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具有深刻思想性和强烈感染力。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释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指明了努力方向。陈豪书记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和善作善成,在构建云南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久久为功,步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范华平书记在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任务,强调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严实并举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翟玉龙书记在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明确的安排部署,强调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强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科学、系统、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学深悟透,力践力行,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全会认为,2016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把握形势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常态化监督执纪。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四风”整治,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好转。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纪检办案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政策落实、“小微权力”、行政执法等专项监督,推动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严格政治巡察,突出巡察重点,注重巡察实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常态化加强宣传学习、典型引领和反面警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深化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有效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2017年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格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以脱贫攻坚为统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会上一套、会下一套和领导面前一套、领导背后一套等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现象,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守规矩、目无组织行为,坚决查处“看麻衣相”“扯吊桥”等各行其是、各自为阵问题。加强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力。

第二,加强党内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委员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确保纪委监督权威。围绕权、钱、人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重要事项和“小微权力”的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第三,用好问责利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抓住不落实、不担当的典型坚决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动真碰硬,对该问责不问责的进行严肃处理,让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

第四,抓实抓常抓细,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紧紧扭住作风建设不放,加大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优化发展环境年”行动,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加大专项纪律检查和突访暗访力度。从解决“四风”问题和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入手,扎实开展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

第五,严肃执纪审查,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旗帜立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将践行“四种形态”贯穿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越往后执纪越严。紧扣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势力,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格的监督执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健全完善片区协作和纪检监察室总承包办案工作机制,健全乡镇(街道)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六,深化政治巡察,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巡察要求放在首位,提高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重点问题,围绕民生、涉农等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巡察,发挥巡察在从严治党中的利剑作用。注重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强化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更好地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第七,坚守责任担当,打造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探头”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全会号召,要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敢拼敢干敢担当的过硬作风、不负良心不负党的优良品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幸福美丽新镇雄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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