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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排除一起非法堵路事件

2015-11-11 09:46     

本网讯(通讯员 万祖雄 刘延昭)11月9日中午,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县民政局、县卫生局、旧府街道的配合下,成功排除了一起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封堵道路交通事件。

11月3日凌晨2时许,韩某驾驶的一辆微型车在镇毕路陈贝屯精美洗煤厂路段将行走在该路段的旧府街道松林湾村民宋某碾压致死。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出警并开展工作,在依法将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驾驶人韩某刑事拘留后,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及事主筹措赔偿金10余万元用于暂时安葬死者,并告知死者家属后续赔偿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为使此事引起关注,11月7日起,死者家属在事故路段停放死者尸体,并用木棒、绳索、石块、板凳等物品将镇毕公路主干线堵断,导致大量车辆、旅客滞留。同时,还将可以绕行事故地点的镇毕公路老路松林湾路段也用石块、木棒进行堵封,并用人看守,不准所有机动车辆通行。

堵路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城派出所民警及旧府街道干部职工持续地对堵路人员开展思想劝导和法律宣传,但堵路人员对大家的劝导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地将镇毕公路主干线及老路封堵,给过往车辆造成极大的不便,广大驾驶员请求相关部门对堵路事件进行依法处置的呼声十分强烈。

11月9日中午,在多方开展思想工作劝导无效的情况下,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对堵路事件进行处置。在镇毕公路主干线及老路上进行堵路的死者家属因涉嫌违法被公安民警依法传唤并带离现场,公路上的死者尸体被工作人员搬离,公路上的灵棚及堵路的石块、绳索、板凳等物品被拆除运走,整个处置过程井然有序。随后,被堵多日的镇毕公路主干线及老路恢复通车。

“堵路是违法的,作为老百姓坚决支持公安机关今天这种做法。”大湾镇一客运驾驶员如是说。

公安机关提醒:死者及家属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为一已之私利而采取封堵道路交通这一过激手段来表达诉求,不但损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属违法行为。这种藐视法律、损害公众权益的行为,既得不到公众的同情,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合法维权、合理维权、和谐维权,这才是依法治国的今天大家应该遵守的共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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