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成功审理一起草率结婚而导致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
男方邓某和女方申某于2009年3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11年农历4月20日生育女孩小月,2012年5月14日双方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没有婚姻感情基础,婚后一直也未能建立融洽的家庭关系,常因生活琐事发生吵打,无法共同生活。今年3月,男方邓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所生女孩小月,由女方申某负责抚养。
现实社会生活中,生活及工作节凑加快,闪婚、闪离的情况越来越多,很多男女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就草率定下终身,但随后而来的就是家庭矛盾,从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和青春。青春无价,爱情须无悔,坚实的感情基础才是婚姻和幸福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