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县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始终贯彻严打高压态势,保持对各类犯罪强大的刑事惩治力和法律威慑力。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07件596人,审结407件596人,结案率100%。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保障群众权益。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正确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刑事犯罪进行区别对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2件189人,移送1件1人,判决81件158人;扎实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等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全力修复社会关系。去年,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0件,调解结案47件,兑现标的70余万元。通过调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改进刑事审判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规范化量刑、完善刑事被告人司法救助制度、开展判后回访、搭建社区矫正机构长期合作桥梁和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等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去年,县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347件420人,该院采纳量刑建议280件353人;全年发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函27份。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素质。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党建工作为基础,组织全体干警从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自纠自查;通过开展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活动,将刑事法官远程网络培训与“司法公开活动”、“阳光司法工程”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刑事审判法官业务水平、办案技能和法律适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