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泼机法庭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辖区内赡养案件执行较多、同一案件多次执行的具体情况,大胆创新,全力开展“赡养案件执行和解”,将缓和老人和子女之间的矛盾、重拾亲情作为工作重点,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成功使一起赡养案件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家住泼机镇亨地村的原告申家由、张井端老两口,都已近80岁高龄,共生育七个子女,其中两个儿子因生病和交通事故已死亡。2012年9月经县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后,其余子女都相继给付了老两口赡养费,唯独二儿子申庆聪拒绝支付赡养费,老两口遂到法庭递交了执行申请书,要求对申庆聪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法庭干警前往被执行人申庆聪家中对其耐心做工作。经了解,申庆聪认为其父母长期关爱照顾其他子女,对自己不闻不问。又加之,今年刚好儿子娶媳妇,家庭比较困难,所以才一直拒绝支付父母的赡养费。
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之后,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数小时的讲法析理,被执行人申庆聪认识到自己的不对,同意用自己家里的玉米折抵成赡养费支付父母。鉴于老两口年岁已高,身体行动不便,法官们亲自将折抵的玉米过秤、打包后送到老人的家中。通过这些细小的工作已深深感化了被执行人申庆聪,其表示下一年的赡养费他将准时给付自己的父母,不再让法官们前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