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法院五德中心法庭与辖区乡镇相关部门一起,上门为老百姓调处纠纷。
近日,五德中心法庭干警与五德镇政府干部职工来到新寨村罗锅井村民组的一农户家中,为群众调处纠纷。请求解决的袁某某,现年18岁,3岁时父亲病故,聋哑母亲改嫁,自己随亲朋浪迹15年。回到家乡后,其原先的草房被人拆除重修住房,自留地被侵占修建了水泥房,自己无处栖身。侵占房屋及土地的3人与袁某某系同祖父的弟兄。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袁某谅解了弟兄3人,双方达成协议,侵占袁某某房屋及土地的弟兄3人共同赔偿袁某某损失40000元,定于2015年5月5日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