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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17-12-28 10:18     

本网讯(记者 程 洪)12月27日,我县组织开展培训,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近期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主会场一角

培训会邀请了中国消防协会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云南省校园安全协会副会长、云南华铄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名誉校长陈祖朝到场开展培训。

据了解,陈祖朝是镇雄人,从事消防工作四十多年,曾任昆明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昆明消防指挥学校教育训练处处长,主编出版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书籍20多部,多年来一直把传播消防安全知识、预防火灾事故作为人生善举来追求,义务为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数百场次,云南信息报专门发表文章,形象地称他为云南消防安全的传教士。

培训中,陈祖朝以“做好消防工作、让火灾远离我们”为主题,结合国内外案例和我县实际,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办法》颁发的时代背景和意义、出台《办法》的目的、当前出台《办法》的必要性、《办法》的主要亮点、责任的落实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分析了《办法》颁发的重要意义、实际操作性及怎样把《办法》落到实处,并通过一系列详实的数据,告诉我们消防安全工作的极其重要性,希望大家认真落实《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责任,明白各自的职责任务,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全民管理,全力做好管辖与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白孝东主持培训会,全面分析了我县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从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县火灾形势平稳好转。

白孝东强调,要深入细致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要强化保障,扎实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要形式多样,大力实施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要恪尽职守,牢固树立消防队伍良好形象;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切实担起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突出抓好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这个根本,建立健全消防责任落实机制,列出责任清单,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严格对照责任清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培训会以视频形式开到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及相关站所、中心学校、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编:温清华 审核:陈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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